“真没想到,我们献血者还能享受到这种待遇。”海口市民、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王先生高兴地说到。10月10日上午,王先生到海南省人民医院就诊时,挂号处的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自动识别,为其免除了门诊挂号费和诊查费。
能享受这样的优待,王先生的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参加无偿献血并没有想太多,只是希望通过一己之力帮助有需要的人们,没想到今天还有这样的优待。”王先生笑着说到,并表示今后将继续热血奉献,帮助更多的人。
海南省人民医院挂号窗口
《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
据了解,为切实关怀和鼓励献血者,激励公民献血积极性,在社会营造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2019年5月1日,历经一年多修订工作的《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增加了对献血特殊贡献者的奖励。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本经济特区无偿献血并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在本经济特区内享受“免交公立医疗机构门诊挂号费和诊查费”的优待。
编辑:李玮
阅读: 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