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血费用直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734号)的要求,我省将于2020年1月底前全面实现无偿献血者及其相关亲属用血费用在省内医疗机构直接减免。
为确保该项工作按时顺利开展,12月20日,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的海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培训班在省血液中心举办,来自全省各用血医疗机构代表近200人参加,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调研员范斌、主任科员高炳乾出席,省血液中心副主任李儒焕主持培训班。
培训班现场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调研员范斌在培训班上强调,用血费用在医疗机构直免是提升无偿献血者用血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时间紧、任务重,为了让群众切实体验“最多跑一次”的用血报销服务,省血液中心及各用血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用血费用医疗机构直免专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统一落实各项工作。
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局调研员范斌在培训班上讲话
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可享报销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相关亲属用血后,可按规定减免临床用血费用。
过去,无偿献血者或者其相关亲属临床用血后,献血者及用血者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用血及收费证明,邮寄或本人到血液中心进行手工报销,过程难免需要来回奔波,办理周期较长,给献血者及用血者带来一定的不便。
现在,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无偿献血者及其相关亲属临床用血后向医疗机构提出用血费用减免申请并填写《海南省无偿献血者用血减免申请单》,即可在出院结算窗口“一站式”享受医院用血直免服务,真正落实“用血服务不用跑”,免去了先付费再报销的麻烦。
怎么样,
这样听起来,
临床用血报销是不是so easy??
海南省无偿献血者用血减免规则
海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直免材料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申请直免:
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户口簿、医保卡或军官证等);
(二)无偿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子女用血申请直免:
1.献血者和用血者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2.与献血者关系说明(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机关证明、乡镇(街道)证明、村(居)委会证明、单位证明等,选其一)或签署《海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减免承诺书》。
无偿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及子女临床用血直免时不能提供与献血者关系说明,可签署《海南省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减免承诺书》。
据了解,为推动该项工作尽快落实,省卫健委还下发了《关于做好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海南省医疗机构用血直免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分工,并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
目前我省平均每天至少需要四百人的爱心奉献,才能基本满足临床用血需求。正是因为有了无数无偿献血者的无私奉献,才换来了千万生命的延续。
无偿献血者及其相关亲属用血费在医疗机构直接减免,是对无偿献血者提供优质服务的一项重要的便民举措,是对无偿献血者爱心行为的认同,体现了对无偿献血者的关爱,各相关部门将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落实,做好服务工作,保障符合条件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我省无偿献血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编辑:李玮
阅读: 3166